主角是纪清歌,沈风,阿寻的叫做《''把爱留在过去》,这本的作者是这个什么可太那个了倾心创作的一本豪门总裁类,内容主要讲述:...
我也曾经幼稚的刻意去宣誓主权,在纪清歌值夜班的时候给整个科室带夜宵。我记得那天,沈风也在。那时他还没转正,站在人群中拘谨又内敛。他小心翼翼拿起一份素盒饭,小声向我道谢后朝我笑了笑。一边吃,一边眼睛不舍得离开书本,勤奋的很难让人讨厌。听说,沈风查房时没回答出纪清歌问题,被她当着所有人的面骂了一顿。他紧张的午饭都没吃,一直在看书,直到半夜三更。我顿时觉得是自己小题大做,对自己心里的那些猜忌更是后悔。学医本就是漫长而艰难的路,我怎么能因为三言两语就戴着有色***去看一个刚毕业不久的孩子。因为心里的歉疚,后来我在听到纪清歌对他的抱怨,还劝她对后辈要宽容,毕竟他比我们小那么多。我再也没猜疑过,所以没发现,她仗着我的信任,纵容沈风一点点融入进我们两个之间。直到今天,就像是一滴凉水,滴进了滚烫油锅。然后我幡然醒悟,原来她的严苛,她的责骂,都是掩人耳目的障眼法。那么,在我之前几次三番的劝她别太苛责的时候,他们有没有一起笑话我的愚蠢呢?我的眼前一阵天旋地转,身体摇摇晃晃,后知后觉的泛起一阵恶心。我头痛欲裂,咬着牙说出最后一句话,终于还是撑不住,跌坐在沙发上。“你们给我滚,滚出我的家!”昏过去之前,纪清歌好像在不停地呼喊我的名字。“阿寻、阿寻...”隐约中,还有沈风带着哭腔地争辩。“姐姐,他那么老,家境也没我好,我那点比不上他?”“他那么坚强,根本不需要你,可是我没有你会死的啊……死掉?真好笑,怎么会有人为了爱情舍弃生命呢?我体验过,所以知道,生命从自己的身体里一点点流走的感觉有多恐怖。十五岁那年,一场洪水趁着夜色吞噬了老家的小县城。我,纪清歌,还有好多邻居的家都遭了殃。模糊的记忆里,我只记得自己在冰凉的水里泡了很久很久。除此之外,便是纪清歌一遍一遍呼喊我的声音。"